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25年8月-2028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6-13浏览次数:10

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的相关规定,现对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25年8月-20287月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2025年8月-20287月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DCG202501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拟采购2025年8月-20287月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资格,拟定4家中标单位,服务期3年,20258月1日-20287月31日(具体采购详情参见采购文件)。2.项目地点:扬州市润扬南路33号。3.技术条款咨询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5195552829。(注:如不咨询,视为已理解该技术指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通用资格要求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2 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在扬州市城区(不包含江都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招标必备的场地及配套的设备设施,须提供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

四、采购文件发布信息: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网页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到指定地点登记报名、递交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截止时间:2025623 900-930。地点: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行政中心8楼804办公室。联系人:季老师,联系电话:15195552829。采购单位不接受邮寄、快递等投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退回。

六、开标有关信息:时间:2025623 930,地点:行政楼8楼开标室。

七、缴纳费用: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时缴纳100元标书费;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季老师,联系电话:15195552829

注:如投标人确认前来,请于开标前一天15点前关注“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保卫处”微信公众号,进入访客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访问部门选择“财务处。感谢您的配合。


3.定稿-2025年8月-2028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资格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招标工作小组

二〇二六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