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1-06浏览次数:10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的委托,就其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TDCG2024035-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服务范围: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区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大学城,总面积893余亩,校园绿化面积约6.8万平方米(规划面积) 。本项目绿地养护面积约6.8万平方米(以校园实际面积为准),具体参考《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区校园示意图》(见附件)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区主要植物类型汇总表》(见附件)。

2、服务期(合同期):

序号

名称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合同期

1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校区绿化养护服务

2024.11.25

2025.11.24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招标人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若无违规行为,在中标人办理完退场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人账户。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6.91万/年。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承诺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的证书需反映出园林类专业,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出园林类专业的,还需提供园林类专业学历证书)(提供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投标: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查勘。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查勘时,须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请供应商仔细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审慎投资报价。

勘查集合时间:20241114日上午10:00

勘查集合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行政楼507

联系人:老师0514-89716085

注:各投标人踏勘原则上仅限一人参加。参加踏勘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241113日下午15:00前关注“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保卫处”微信公众号,进入访客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访问部门选择“后勤管理”,否则无法进入学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 1118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1118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开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李俊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118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

电话:0514-87982240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 采购人: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0514-89716083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291581649@qq.com,联系电话:0514-8798224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111323:59。磋商文件在供应商提交投标确认函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磋商确认函.doc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