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电热水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3-07-07浏览:10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财务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电热水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电热水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获取招标信息,并于2023719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DCG2023018

2、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电热水器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18.36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8.36万元

5、采购内容: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拟采购133台壁挂卧式电热水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4-20236)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4-20236)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2021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772023714,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下载

3、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2101606)。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售价:300/份,确认投标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719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719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查勘。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查勘时,须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请供应商仔细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审慎投资报价。

勘查集合时间:2023715日上午10:00迟到单位视为放弃勘查

勘查集合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行政楼五楼

联系人:李老师15371347946

注:各投标人踏勘原则上仅限一人参加。参加踏勘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23714日下午15:00前关注“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保卫处”微信公众号,进入访客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访问部门选择“后勤处”,否则无法进入学院。

2)近14日无发烧、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关节痛、气促、腹泻情况;

3)在指定区域等待,不得随意走动。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一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需为盖章扫描件,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财务处

    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

联系方式:季老师0514-89716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话:13092093957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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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