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22年11月-2025年11月校园网安全保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18浏览次数:167

项目概况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22年11月-2025年11月校园网安全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 月29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22年11月-2025年11月校园网安全保障服务

    TDCG202204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万/年

最高限价:19.2万/年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合同期3年,合同1年1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9月-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2年9月-2022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诚信江苏”(www.jscredi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诚信江苏”(www.jscredi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受现场投标(响应)和邮寄投标(响应)。

一、现场投标(响应)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1 月29 日09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 月29 日10点00分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二楼开标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缪晓庆

二、邮寄响应(响应)

邮寄接收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缪晓庆   0514-87982240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11 月29 日10点00分)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 月29 日10点00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评标室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评标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晓庆

电话:0514-87982240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 采购人: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项目联系人:季老师   

电   话:0514-89716083  

办公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798224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缴纳300元报名费,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三)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doc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