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DHQ2022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一食堂二楼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采购文件作出有关调整:
1、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现场递交(按招标文件原相关要求)或邮寄递交,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并邮寄至指定地点,邮件最外层封套上需载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等信息,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收件联系人:黄炎,收件联系方式:0514-82129101。
邮件最外层封套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收件地址: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联系方式: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寄件人地址:
寄件人姓名:
寄件人联系方式: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情况,确保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下午2点30分)前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投标人在快递寄出后,应及时主动跟踪寄件进程,并与收件联系人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送达,逾期送达的,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逾期未送达、遗失及密封破损等问题均与接收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如有关于各项“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现调整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若中标,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原件审核,签订合同前无法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本次递交的彩色扫描件不符、存在虚假响应,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原采购文件中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二、评标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述标和答辩 现调整为:未参加现场投标的单位,授权代表自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后5分钟内立即安排授权委托人进入腾讯视频会议进行视频答辩。腾讯视频会议账号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现场联系提供,请各授权代表保持手机畅通。若因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手机未回应错过演示的,视为放弃演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评)标活动当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投标人授权代表手机未接听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更正日期:2022年6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炎
电话:0514-82129101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政编码:225000
(二)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
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方式:0514-8971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