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南京邮电大学的相关规定,现对通达学院后勤楼商铺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项目编号:TDHQ2018041
三、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楼商铺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概况:1.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在校师生约10000人)现拟对后勤楼商铺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包含1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最多仅可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2.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场地使用费 万元/年(每年使用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一次缴清);水费、电费按照通达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收取,中标人自理。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采购人缴清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每标段应交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经营期满,并做好资产清点和交接工作后,根据考核结果全部或部分无息返还至中标人账户。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行政中心9楼0911办公室;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网上自行下载,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投标时以现金形式一并缴纳。
采购文件售价: 100 元/份。投标保证金: 2000 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2.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诚信江苏”(www.jscredi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2018.8.28,上午10:00,过时不候;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联系人:李老师0514-89716083,届时投标人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踏勘现场和周围环境,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只接受参加勘察现场的供应商投标, 投标人须以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确认表”回执为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体现。(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有此表原件)。“现场勘察确认表”请找李老师领取。
注: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8月30日 上午 0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 上午 11:00
地点: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行政中心9楼0911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4-89716083。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采购文件下载.doc